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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5月1日起,湖北地税136项业务可在全省通办啦~

5月1日起,湖北地税136项业务可在全省通办啦~

2016-04-27

5月1日起,湖北地税136项业务可在全省通办啦~

5月1日起,湖北地税136项业务可在全省通办啦~

4月27日,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办税事项试行省内通办的公告》,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值此,全省地税系统所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地税机关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收优惠、税务认定、申报纳税、税款征收、证明办理、宣传咨询7大类136个事项,涉及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76项,纳税人可不受地域限制,选择全省地税机关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受理后进行办理,或者辅导纳税人自助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规范的可以当场办结。此外,除办税服务厅全部通办事项外,还增加60项网上通办事项,纳税人可以在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网上,系统远程推送工作任务,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业务处理,办税进度和结果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并通过线下派送平台向纳税人寄送相关文书、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如存在欠税、逾期未申报、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未结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情形的,须回税务登记地主管地税机关处理完上述问题后,才可办理省内通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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